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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海东市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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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东市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5年04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4〕4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2025年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结合《2024年度青海省草原监测报告》及2024年度海东市天然草原监测结果,现将海东市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公示如下:

海东市2024年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统计表

序号

行政区域

2024年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万羊单位)

1

海东市

70.96

2

乐都区

8.28

3

平安区

5.15

4

民和县

9.00

5

互助县

14.79

6

化隆县

20.21

7

循化县

13.53

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