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海东市人民政府<br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br />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1/03/03 1.4w 阅读 173 点赞 查看原文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根据《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有关问题。 公示期:2021年3月3日至3月9日,共5天 电子邮箱:hdshbdc@163.com 联系电话:0972-8615997 来信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14号 海东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概述 第24项、整改方案要求,海东市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生态环保监管,杜绝乱采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但相关要求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水磨沟保留的砂石厂中,有5家未取得占用草原、林地等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不仅扬尘控制不到位,也未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修复要求。当地林草、水利等部门把关不严,督察整改流于表面,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整改责任 单位 海东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生态环保监管,杜绝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措施: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乐都区政府责令5家砂石厂尽快整改,并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修复要求,市林草局依法办理草原、林地占用等审批手续; 2.落实部门责任,乐都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项目落地审批关,坚决杜绝乱采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从源头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3.举一反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排查辖区内矿山开发、砂石生产企业的审批手续,对未办理手续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成效:1.对乐都区高店镇水磨沟内现有的联升、融江、博泰、地金、德金5家砂石厂已全部拆除,对原矿区形成的边坡及采坑、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全面完成了闭坑恢复治理,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矿区进场道路、堆料场、弃土场全面完成覆土绿化。栽种各类树木37万棵,覆土绿化2000余亩。 2.调整《乐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将高店镇水磨沟设置为矿产资源禁采区,不再设置砂石采矿权,对现有5家砂石采矿权依法依规退出。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从源头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整改时间 2019年8月-2021年3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马占青 0972-861599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