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7/06/30 5.4k 阅读 423 点赞 查看原文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7〕1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海东实际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面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检查和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乐都区人民政府、化隆县人民政府为2016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海东市民政局、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7个单位为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牛全喜等11名同志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市消防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工作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 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共2个) 乐都区人民政府 化隆县人民政府 附件:2 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共7个) 海东市民政局 海东市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人民政府 海东市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东销售分公司 青海投资集团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海东市循化县公安局积石镇派出所 海东市化隆县青海平兴天然气有限公司 附件:3 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共11人) 牛全喜 海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赵 莉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规划用地建审科工程师 张晓波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颜金梅 海东时报社记者 马亚明 平安区公安局副局长 何建军 循化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雯 化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明乐 乐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王雨佳 青海投资集团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安环部安全专工 王友杰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昌宏 互助县北山林场场长 2017年3月3日 相关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