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文市政办文件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br />关于成立河湟新区“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2020/06/15 3.8k 阅读 65 点赞 查看原文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0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河湟新区“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0年5月27日,河湟新区109国道1939公里+ 6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2车损坏。肇事车辆青A37518(青A1565挂)为重型货车,青A58216为中型客车,此次事故属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迅速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决定成立河湟新区“5.27”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 组 长:袁 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世林 市应急管理局长 俞元奎 市公安局政委 祝凤甲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成 员:王永林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晓鹏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延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增先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英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延华 海东市公安局河湟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事故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韩世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英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聘请相关专家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工作要求 1. 调查组成员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协作,认真履职,全面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定期完成调查任务,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市政府。 2. 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正面报道工作,对外界发布有关信息,由调查组指定专人负责,内容经调查组组长或有关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布。 3. 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准向有关部门或事故单位提出与调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2020年6月12日 相关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办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