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文市政办文件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关于转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br />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2019/06/05 1.5w 阅读 342 点赞 查看原文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0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青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青政公〔2019〕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信息发布。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是公众获取政策信息的重要窗口,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指标强调6个月内政策解读栏目无更新的,扣5分,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并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部署和落实。 二、各网站单位要认真办理互动类栏目。《通知》要求,咨询建言类留言要全部公开,强调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留言2个月未更新的,扣3分。还要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没公开的扣3分。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在线实现的新途径。实现办事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在线办事”“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版块一号登录”,并且公开“办事统计数据”。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对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单项否决指标未达标的,要按照省上要求完成整改,对扣分指标中未达标的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仍然不合格的,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并对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附件:《青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6月5日 相关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办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