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人事信息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海燕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02/18 5.9k 阅读 313 点赞 查看原文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海东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海燕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2021年2月18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吴海燕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人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