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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6/01/12 1.1w 阅读 69 点赞

为科学谋划我市“十五五”发展,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海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社会稳定影响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要

(一)决策事项名称

《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海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三)决策事项内容简介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青海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更是海东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系统阐述“十四五”时期海东市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全面分析“十五五”时期海东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对标《中共海东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主要目标,系统谋划涵盖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改革开放、科技创新、扩大需求、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导未来五年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二)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否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否兼顾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尊重公序良俗,是否体现以人为本等。

(三)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决策时机是否成熟。

(四)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潜在的负面舆论,是否能准确识别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围绕《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问题,本次拟征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该决策实施的态度;2.该决策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3.该决策是否影响社会公众利益,有何意见和诉求;4.对该决策的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方式和截止日期

1.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参与者可点击下方调查问卷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风险评估问卷调查。

问卷链接:https://v.wjx.cn/vm/h4oRLSM.aspx#



2.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参与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决策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决策承办单位:海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72-8612251

电子邮箱:171942042@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28号建工大厦

联系电话:0971-6151828

电子邮箱:qhswwghswpg@163.com


附件:

《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简介

《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根据《中共海东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述海东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全面分析“十五五”时期海东经济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形势环境,提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遵循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主要目标、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导未来五年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纲要(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东市发展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支撑作用”重大要求和“勇挑大梁”发展定位,锚定全省“三个走在前列”,围绕建设兰西城市群重点城市,提升海东城市能级与核心竞争力,以打造综合交通枢纽与门户城市、绿色算力与数字经济高地、河湟文化传承创新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重要输出地为重点,聚焦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现代产业集聚升级行动、宜居宜业共建共享行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行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行动、科技创新赋能支撑行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行动,实现生态保护更高标准、经济发展更高质量、人民生活更高品质、城乡融合更高水平、改革开放更高效率、创新驱动更高赋能、社会治理更高效能,确保海东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纲要(草案)》围绕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改革开放、科技创新、扩大需求、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方面,系统谋划提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加快产业优化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设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聚力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优化供给扩大有效需求、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重点任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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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