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智能物流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东市智慧城市建设,构建高效、绿色、便捷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探索适应高原地区特点的智能配送模式,制定《海东市无人快递车道路测试及场景应用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落实上级部署。发展智慧快递、建设数字中国是国家的重要战略方向。无人驾驶技术作为前沿科技,在快递领域的应用已成为提升产业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关键路径。我市开展无人快递车试点,是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抢占未来快递发展制高点的具体行动。
(二)破解末端配送难题,减低快递成本。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我市末端快递配送需求激增,“最后一公里”配送成本高、效率低、交通压力大等问题日益凸显。无人快递车能够实现24小时不间断配送,有效缓解高峰期人力不足的压力,降低快递成本。
(三)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建设绿色快递。使用无人快递车替换传统燃油配送车辆,是邮政快递业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的切实行动,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降低碳排放、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和市民生活便利度。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6.《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8.《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9.《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
10.《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1.《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1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13.《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
14.《无人车邮件快件投递服务规范》;
15.《寄递无人车技术要求》。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包括8章29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上位法和国家政策文件依据、无人快递车适用区域范围以及无人快递车定义。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设立海东市无人快递车试点应用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了工作专班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第三章道路测试规范。明确车辆性能指标要求、运营和使用主体要求以及无人快递车邮件快件投递场所选择要求。第四章备案申请条件。对开展无人快递车配送业务的邮政快递企业、车辆安全员、用于邮件快件运输配送的无人快递车等作出要求。第五章备案申请及审批流程。明确了申请主体与材料、审核流程与分工、审批时限与结果处理。第六章场景应用管理。对场景应用中安全责任划分、变更备案要求、行驶要求、管理要求、信息数据安全、违规处理等作出要求。第七章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明确道路测试、场景应用期间交通违法处理机构、事故处置流程等内容。第八章附则。明确了车辆“一车一码”管理和《指导意见》解释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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